[1]萧平.时命、理法与自然——《鶡冠子》中的自然观念探析[J].人文杂志,2020,(2):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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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命、理法与自然——《鶡冠子》中的自然观念探析
《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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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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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期
-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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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44
-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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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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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文章信息/Info
-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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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7-662X(2020)02-0037-08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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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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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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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鶡冠子》 时 命 理 法 自然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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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鶡冠子》继承了老庄之道,主张天地万物之性本源于道,“道”通过天地万物的内在本性发挥作用,体现为自然的秩序与规则,不可随意改变。而“时”与“命”正 是这种秩序或规则的内在规定性,是自然的,同时蕴含着必然性。为了适应现实的治理, 《鶡冠子》提出“道生法”,将“法”视为天地万物自身本性所展现出来的秩序,“法”与 “理”相类,本质上都是天道的具体化,而圣人则是通达天道、因循理法、治理天下的关键。《鶡冠子》认为理想的治理状态是“神化”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意味着人性与物性的和谐共处,自然法则与人类秩序的完美一致,而处在“神化”状态中的圣人达到了“天” 的境界。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