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永秀,杜雨豪.论人工智能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J].人文杂志,2025,(10):037-47.
点击复制

论人工智能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

《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25年第10期
页码:
037-47
栏目:
出版日期:
2025-10-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25)10-0037-11
作者:
白永秀杜雨豪
关键词:
人工智能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
分类号:
F014.2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以DeepSeek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是一种由人类创造和赋予的智能技术,目的在于模拟人的思维和智能,本质上是人类智能的对象化。由AI赋能的“机器人”不是人,而仅仅是“设备”和“机器”,属于生产力范畴;其最多只能模仿人的部分职能,无法具有人的全部职能;其“运行”不属于人类的“劳动”,不具备独属于人的社会性。AI的发展能够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形式,使生产要素的品质、内容和组合方式发生变化,也使研发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将交换环节裂变为营销环节和流通环节。但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AI技术的发展不会改变人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从而改造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这一劳动过程本质特征;在劳动复杂程度不变情况下,AI技术的应用不会扩大创造的价值总量,但会缩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反映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机器人并不具有社会性,其无法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至商品中。

相似文献/References:

[1]魏屹东.人工智能会超越人类智能吗?[J].人文杂志,2022,(6):088.
[2]刘丹鹤,孙嘉悦.人工智能规制政策制定的风险与治理[J].人文杂志,2023,(2):121.
[3]刘 佳,尤西林.当代中国审美语料库建设[J].人文杂志,2024,(2):045.
[4]唐要家,王 钰.创新友好人工智能监管:目标导向与实施体制[J].人文杂志,2024,(9):121.
[5]张爱军,杨丹妮.失衡与抗衡:“算法污染”的权力规制[J].人文杂志,2024,(9):131.
[6]石 英.知识社会学视域下的人工智能:原理、功能及影响[J].人文杂志,2025,(5):001.
[7]陈能军.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文明社会形态变革[J].人文杂志,2025,(8):082.
[8]杨 琳,许 楠.拥抱AI、祛魅AI:人工智能与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契合与现实进路[J].人文杂志,2025,(10):048.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