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崔兵,卢现祥.法律与金融关系的理论逻辑——基于LAF和LIF两种理路的比较研究[J].人文杂志,2022,(6):028-39.
点击复制

法律与金融关系的理论逻辑——基于LAF和LIF两种理路的比较研究
分享到:

《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22年第6期
页码:
028-39
栏目:
出版日期:
2022-06-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22)06-0028-12
作者:
崔兵卢现祥
关键词:
法与金融学金融的法律理论不确定性交易成本制度认知
分类号:
F830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厘清法律与金融关系的理论逻辑是正确认识二者关系的前提。通过比较“法与金融学”(LAF)及“金融的法律理论”(LIF)对法律与金融关系的研究发现:前者声称法律单向度决定金融,后者则认为法律与金融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但二者在法律与金融关系“为什么应该是怎样的”层面存在逻辑缺环,均未形成逻辑自洽的理论逻辑。回归制度分析的交易成本传统,能够明晰法律决定金融的逻辑机理,重构“法与金融学”的理论逻辑。而只有引入不确定性视角和制度的认知本质,方能打开法律制度变迁的黑箱,深入分析法律与金融双向作用、共同演化的机理,进而为“金融的法律理论”构建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法律与金融的互动逻辑,对于理 解金融制度的选择至关重要,更有助于深化对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及数字金融等金融新业态的认识,推动形成逻辑自洽并具备可行性的金融政策建议。

备注/Memo

备注/Memo: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双重软预算约束下地方政府债务膨胀的财政金融协同治理研究”(15BJY143)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