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育民 余英.晚清时期“不平等条约”概念的提出及其认识[J].人文杂志,2020,(1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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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不平等条约”概念的提出及其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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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20年第11期
页码:
037-48
栏目:
出版日期:
2020-11-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20)11-0037-12
作者:
李育民 余英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关键词:
不平等条约 晚清 概念 认识
摘要:
中外条约关系是中国近代的一个基本问题,不平等条约是这一关系的主体。清政府对其不平等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从“势”至“理”,即从“被其迫胁”到“向不公平”和“夺我自主之权”的逐步体察过程。早期维新派对其不平等性质有某种程度的了解,戊戌维新派的认识更加深切,立宪派作了一定的理论分析,最先明确提出“不平等条约”概念,这一首创具有重要意义。革命派在同一时期也提出了这一概念,并运用国际法理论作了深入分析,指出列强通过条约“制限”中国主权的“不平等之事实”,更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基本问题的现象和本质,达到较高的理论水平。这一认识轨迹,呈现了应对列强侵华的相应观念产生发展的思想路径,其中包括国家主权观念的形成过程。

备注/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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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