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要家 唐春晖 姜海华.专利侵权救济制度有效性及其改革路向[J].人文杂志,2019,(0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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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救济制度有效性及其改革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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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9年01期
页码:
034-33
栏目:
出版日期:
2019-01-17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9)01-0034-10
作者:
唐要家 唐春晖 姜海华
唐要家,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唐春晖,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姜海华,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专利制度 侵权救济 损害赔偿方式 侵权救济精准化
分类号:
D923.42;F069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侵权救济制度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专利侵权救济制度设计应坚持“责任规则优先”,即损害赔偿救济优先于禁令救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救济的目标是充分补偿而非严厉惩罚,损害赔偿方式选择应充分保障专利权人的创新激励并最大化社会总福利。侵权损害赔偿方式结构不合理和大量适用法定赔偿方式是导致中国专利侵权司法救济“补偿不足”的根本原因。因此,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应采取加重赔偿额的严惩化导向,而应采取提高司法科学性的精准化导向,优化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方式结构,完善损害赔偿方式适用的证据条件要求,实现损害赔偿救济的精准化,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创新激励。

备注/Memo

备注/Memo: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竞争效应及反垄断规制政策研究”(16AJY0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海外研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机理及实证研究”(17YJA630092)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