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祁志祥.直觉、回味与反映、生成——论审美的基本方法[J].人文杂志,2016,(12):068-72.
点击复制

直觉、回味与反映、生成——论审美的基本方法
分享到:

《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6年12期
页码:
068-72
栏目:
出版日期:
2016-12-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I0;J0
作者:
祁志祥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院
关键词:
审美 乐感
分类号:
0447-662X(2016)12-0051-29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美作为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由于产生乐感的原因或来自对象的形式,或来自对象的内涵,因而美的形态分形式美与内涵美。与此相应,审美活动就呈现为“形式直觉”与“内涵回味”两种基本方法。就与审美主体的关系来说,美又表现为“客观的美”与“主观的美”两种形态。前者要求审美活动采取“反映”的方法,排除主观好恶,真实地把握对象的客观审美属性;后者要求审美活动采取“生成”的方法,调动主观情感,能动地参与审美价值的创造,在对象中欣赏自身。审美活动作为客观认识活动与主观创造活动的统一,因而,审美方法必须兼顾忠实反映和能动生成。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