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 静.合作治理视域下社会企业介入社会服务的路径研究:逻辑、优势及选择[J].人文杂志,2016,(06):120-125.
点击复制

合作治理视域下社会企业介入社会服务的路径研究:逻辑、优势及选择
分享到:

《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6年06期
页码:
120-125
栏目:
出版日期:
2016-06-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6)06-0120-06
作者:
李 静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关键词:
合作治理 社会企业 社会服务
分类号:
C913;D669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长期以来,传统服务主体的集体失灵与合作缺失造成了社会服务的“短板效应”,必须完善社会服务主体架构,创新社会服务机制,以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应对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诉求。使命感的价值优势、商业性的组织优势、专业性的技术优势,使得社会企业成为合作治理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以残疾人就业服务为问题域发现,社会企业通过依托社区、利用社区、发展社区来与社区合作以获得场域支撑,通过专业为残、志愿助残、服务安残与社会工作合作以获取专业支持,最终通过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同步跟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备注/Memo

备注/Memo: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发展型社会政策视域下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15CSH07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企业社会责任视域下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12YJCZH1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新社会问题研究”(14ZDB150)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