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 锐.论夏舞与夏朝、夏族无关[J].人文杂志,2015,(12):0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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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夏舞与夏朝、夏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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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5年12期
页码:
079-83
栏目:
出版日期:
2015-12-14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5)12-0079-05
作者:
吴 锐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关键词:
大夏 夏翟 夏籥 夏代 夏族
分类号:
K222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礼记》记载贵族子弟的教育内容,有“舞《大夏》”,古代注疏家一致注解为夏代的歌舞,其实《诗经》记载万舞的表演是“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翟是翟羽,即雉鸟的羽毛。因此这种舞蹈又叫羽舞。《春秋?隐公五年》:“初六献羽”,《榖梁传》:“榖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范宁《集解》:“夏,大也。谓大雉。大雉,翟雉。”可见“舞夏”并不是表演夏代之舞,而是舞蹈有羽毛作为装饰。“夏”字本身还有彩色的意思,也是从雉鸟的羽毛而来。如果着眼于乐器,那么这种乐舞可以叫籥舞,可能即《夏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夏,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臼。臼,两手。夊,两足也。”清代阮元已经指出“夏”与“颂”字义同,“颂”即“容”。“夏”字的本义可指跳舞的人,舞者摇头晃脑,手舞足蹈,因此“夏”字从夊从页从臼。舞者经常用到夏翟(雉鸟羽毛)作装饰,这种舞蹈因此得名为“夏”。可见“夏”舞之得名是因为舞者手持彩色羽毛,与夏国、夏代、夏朝、夏禹、夏族没有关系。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