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祁志祥.艺术美的构成分析——兼论艺术与现实的双重审美关系及艺术中的化丑为美问题[J].人文杂志,2014,(10):0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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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的构成分析——兼论艺术与现实的双重审美关系及艺术中的化丑为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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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4年10期
页码:
061-74
栏目:
出版日期:
2014-10-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4)10-0061-14
作者:
祁志祥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院
关键词:
艺术美 艺术题材的美 艺术创造的美 美上加美 丑中有美
分类号:
J024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艺术的根本特征是“美”。以“丑”为特征的现代艺术实际上是“艺术”的异化,不足以撼动艺术的审美特征。艺术美依据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呈现为“艺术题材的美”与“艺术创造的美”。“艺术题材的美”参与了艺术作品美的构成,但由于艺术媒介不同,产生的审美效果不同,故造型艺术反映丑的题材受到更多的限制,作为观念艺术的文学在反映丑的题材时可以有更大的范围。真正体现艺术的审美价值、决定艺术作品所以美的关键是“艺术创造的美”。这种美表现为三种形态:一是艺术形象的逼真美,二是艺术形象的主观美,三是艺术媒介的形式美。艺术创造的美使美的艺术在反映现实题材时获得了不受美丑严格束缚的广阔空间,艺术作品既可以因美丽地描写了美的现实题材而美上加美,也可以因美丽地描绘了丑陋的题材而化丑为美、丑中有美。

备注/Memo

备注/Memo: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乐感美学”(14FZW004)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