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郭海青 董国礼.多主体草场生态治理的困境及可能——以青海湖流域D村普氏原羚的保护为线索[J].人文杂志,2018,(12):1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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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体草场生态治理的困境及可能——以青海湖流域D村普氏原羚的保护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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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8年12期
页码:
114-122
栏目:
出版日期:
2018-12-17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8)12-0114-09
作者:
郭海青 董国礼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草场 生态治理 多主体 困境
分类号:
C912.2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在中国的生态治理中,已有研究相继指出国家生态权威的绝对性、生态权力的“简单化”以及地方经验的适宜性,并指出在生态治理中国家整合地方力量的必要性,多主体治理作为一种理想图景,从而成为生态治理中的一种研究导向。本研究在普氏原羚的保护行动中发现,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社会,二者都不能避免增长的引擎和理性的驱动;且不同主体内部、主体之间因价值指涉和路径依赖不同,致使不同主体间力量相互消解。多主体治理的格局中,地方社会的合理性是不容忽视的,国家稳定的制度体系依然是生态治理得以可持续的保障机制。此外,还要反思科学知识的应然性和实然性,生态文明的价值导向才能焕发生机。

备注/Memo

备注/Memo: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地产权改革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研究”(15BSH117);青海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海藏区社会资本参与草场生态治理的路径研究”(1702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5LZUJBWZY058 )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