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树勋.老子“自然”观念的三个问题[J].人文杂志,2018,(05):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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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自然”观念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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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ISSN:0447-662X/CN:61-1005/C]

卷:
期数:
2018年05期
页码:
015-25
栏目:
出版日期:
2018-05-15

文章信息/Info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8)05-0015-11
作者:
叶树勋
南开大学哲学院
关键词:
自然 老子 自发性 无为 道
分类号:
B223.1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围绕老子的“自然”观念,当前学界出现了新的研讨动向,其间有一些情况容易引发理解上的分歧,需要加以再探讨。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需得到进一步审视。一是何谓“自然”。“自然”的意义在思想史上是动态发展的,现有的某些阐释容易忽视这一点,难免会用后起之义诠释老子的“自然”。这一术语在老子思想中意谓自己如此、不受他者影响,强调事物活动的自发性。此义和后起的表示行动不刻意、不做作的义项有所不同,理解时要避免将后者带入。二是何者“自然”。由于“道”的地位很显赫,“自然”往往被归为“道”的属性;但实际上,老子所言“自然”并非指“道”的属性,而是指万物自发活动的表现,具体到政治场合则意味着民众自我成就的情况。三是何以“自然”。老子言“自然”都是放在关系中来讲,一方(万物或百姓)之所以“自然”,有赖于另一方(道或圣人)“无为”。概言之,“自然”在老子思想中意谓自己而然、不受外力干涉,这里的“自己”自宇宙论而言是指万物,自政治哲学而言则是指民众,这一理路集中体现了老子关于反干涉、保障活动自发性的哲学理念。

备注/Memo

备注/Memo: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黄老道家思想史”(16ZDA1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先秦道家物德论研究”(14CZX023)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8-05-21